計劃主持人 閻亞寧教授
台灣拓殖過程中,第一代的移民多以農墾為主,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在二、三代後逐漸貲財購置田產、莊園,參與地方事務,成為具體的意見領袖。同時,他們也培養子弟由耕而讀,以知識、功名或學位作為轉換社會階級的重要媒介。在台灣歷史中,有許多地方仕紳家族,都是循著類似的途徑發展的,義行翁清江家族亦是如此。
翁宅的洋樓部分,目前已出現屋面塌陷、植生攀附的情況,雖經協調已完成初步的緊急加固工作,建議仍應儘速進行次一階段的實質修復工作,保存這座重要的文化資產,並將此硏究調查之成果,落實於文化資產保存與再生之永續發展。
有關翁氏先人在八掌溪沿岸的開發拓展,此次調查研究已有詳細的論述。對於宅第的興築時間,也經過考證,硏判應完成在日治大正十一年(1922),主要設計者應為日籍技師,而不是既往傳説的大正元年(1912)由荷蘭籍友人所建。硏究中亦釐清翁宅的興建係清江、清曲兄弟共有,家族在地方的經營上,各司其職,既往對於翁氏家族的描述多偏重於翁清江、翁新台,而本次研究再將翁清曲、翁太閣一支的論述納入,更能完整的呈現翁宅的歷史原貌,並突顯其價值。
根據田野調查,翁元彬當時居住在八掌溪畔(該房舍已不復見),在元彬過世之後,有很長的時間,元彬後人均在此進行祭祀祖先的儀式。
元彬下傳三子,長為允俊,字檉科,别字秀甫,號占春。次允三;三子允才,允才字檉雄,別字育清,號占揚,據《翁濱溪祖廟翁氏族譜》的記載,允才曾於乾 隆四十六年(1781)進入府學就讀。允才再傳七子,其中六子善基無子嗣,由其四兄善政之子振美過繼。對於善基的事蹟,無論是族譜或者田野調查中的傳聞均未收集到隻字片語。
翁振美,字嘉玉,卒於光緒十九年(1893),翁家保存的古文書中有相當多的數量是在翁振美時期立下的。有些學術研究以捷三為振美的別名,但是,經由族譜與日治時期戶籍資料的交叉比對之後,本研究發現捷三不僅並非振美之別名, 且應該是振美之子,與壬賀為同一個人,壬賀為振美長子,生於道光庚戍年(即道光三十年,1850),亦即日本紀年之嘉永三年,在日治時期的戶籍資料上即為翁捷三出生之年,而其父為翁美,應是振美之名。
從目前典藏在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古文書室的翁家文書,有許多以「嘉玉」為名的文件,如清光緒十六年的糧戶串票、日治明治三十二年的地租領收證書等。 但是,在糧戶串票中又被補上「即翁鑫」、「即翁慶賀」、「即翁捷三」等字樣,從字跡來看似乎是後來補上的字。從這些資料可以看到,翁振美時期翁家的財富累積更大,除了義竹地區之外,包括附近的區域都可以看到翁家產業的存在。
振美下傳三子,長為壬賀(本文以日治時期戶籍登記為準,稱為捷三)、次慶 春,三子為慶悟。其中,翁慶春在日治初期曾經擔任鹽水港辦務署果毅後支署第十七區庄長的職務。並興建一座漂亮的宅第。
翁捷三(1850~1916),振美長子,與慶春、慶悟兄弟居住在附近,日本治台之 後,捷三曾擔任二竹圍庄的保正。捷三在明治三十七年(1904)即向政府以承擔官 有荒埔的方式進行蔗園的耕植,據當時的身份調查資料,捷三是當時二竹圍地區 最有力人士,擁有相當的資產,也是個事業經營有成的人。從捷三與其弟慶春均在日治初期擔任地方相關職務來看,翁家當時肯定是二竹圍地區的有力人士。
捷三下傳三子清江、清曲及養子清滿。原本捷三與三個兒子共同居住在今義竹228號的合院之中,直到清江因另覓他處興建房舍,與清曲遺孀與兩子搬出另住,合院遂由清滿居住其中。而振美一房,從元彬居處遷至今義竹228號及翁慶春宅等地之後,再有清江與清曲遷至今翁清江宅處,顯示振美一房族支繁衍下的擴展。
翁清江(1877~1934),捷三長子,是士岱一脈中,將家族聲望推向高峰的人,也是受到義竹鄉親至今仍念念不忘的大家長。根據日治時期資料的登載,翁清江在日治初期即已擔任公務職務,明治三十一年(1898)任鹽水港辦務署第七區庄長役場書記、明治四十三年(1910)擔任東後寮區長,大正九年(1920)地方制度改正,清江開始擔任改制後的義竹庄庄長一職,直到昭和九年(1934)往生。是義竹自成一行政單位的首位首長,也開啟翁家主導義竹地區地方政治數十年之端。
翁清江的公務範疇並未局限在地方首長,他也跟其他日治時期的地方領袖相 同,身兼多項職務,諸如明治三十七年(1909)任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原料委員、明治四十四年(1911年)嘉義廳農會地方委員、大正元年(1912年)日本紅十字會分區委員、大正二年(1913)嘉義廳畜牛保健組合地方委員並兼任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參事、大正四年(1915)南部物產共進會商議員委囑、大正五年(1916)鹽水公校學務委員、大正六年(1917)嘉義同風會東後寮區幹事、大正八年(1919)義竹公校學務委員與嘉南大圳組合會議員、昭和三年(1928)任嘉南大圳組合義竹分區長等職。
在歷任公職數十年的過程中,曾多次受到表彰,首先是大正元年(1912)獲頒第九五二番號紳章,其次在大正十四年(1925)始政三十年紀念時,再度接受總督府表彰,又昭和三年(1928)受贈一只銀杯,同年,日本紅十字會也授與一只木杯,顯示他的公務成果倍受肯定。
但是對於地方人士而言,翁清江對義竹地區的建設,諸如道路的開闢、八掌溪堤防的建造,以及義竹公學校(今義竹國小的前身)等,均是時至今日仍為人津津樂道的重大貢獻。其中關於義竹公學校,原為鹽水港公學校義竹圍分校,是清江在擔任東後寮區長任內所做的陳情,大正三年(1914)十二月十五日,嘉義廳鹽水港廳長鄭朝楹、舊營區長陳賜、東後寮區長翁清江聯名向嘉義廳長津田毅一提出陳情,要求設立鹽水港公學校義竹圍分校,原因是義竹圍地區學子就學率過低,主要是由於學子必需涉水經過八掌溪才能到鹽水港公學校就讀,相當不便,為了義竹圍地區的學子都能受教育,才向政府提出要求設立分校。大正四年(1915)四月,龍蛟潭堡義竹圍庄鹽水港公學校義竹圍分校正式招生,義竹圍庄總算有自己的學校。
一、歷史與人文價值
翁清江、翁清曲兩位先生曾任義竹庄長和信用組合長等公職,期間為義竹公學校的成立奔走、倡建八掌溪大橋,長期對地方文化、經濟、政治等貢獻甚鉅,翁清江之子翁新臺先生亦曾擔任庄長、光復後鄉長、省議員等,翁清曲之子翁太閣亦曾擔任鄉長,皆頗受鄉里敬重,而後裔子弟於各領域皆有過人成就,對嘉義地區,甚而全國,皆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二、建築空間與藝術價值
日治時期興建的翁清江宅,主要格局係以傳統的合院形式配置,卻清楚的反映了在文化快速的衝擊年代下,豐富的元素、語彙附著及融合於傳統社會,並可由翁清江宅的各項特徵指認出。
(一)擬洋風特徵
翁宅最引人注意的部分,即第一進的二層洋樓,洋樓整體形式似「後期文藝復興」式,車寄的檐柱採用「立體柱式」,山牆面開拱窗,並做階梯形飾帶。
合院外廊做連續拱圈,深度亦略大於一般傳統民居,而開窗則皆作山牆形飾面。
(二)和洋折衷特徵
洋樓前作日式「車寄」,內部的空間一樓右側為受洋風影響的「客廳」,左側與二樓作「和室」,一樓「和室」側向開窗,則作日式建築常用的格柵。
合院正方前亦有磚木混和之車寄,博風板上作盾牌與桂冠裝飾,象徵「文 武兼備」。空間格局部分正方仍維持傳統「公媽廳」使用,正身與兩側護龍則有多處「和室」,較特殊的是,翁宅起造時,係為翁清江、翁清曲兄弟共有,故左右兩側空間格局並不相同,翁清江宅持有的左側房間,除作「和室」使用 外,並有與日式配置相仿的「後廊(緣側) 」設計,反之則無。
室內皆作天花,以桷木作分割,正廳不作桷木,周圍以灰塑線腳,翁宅屋面的構架系統並非為傳統的木構造,係以中柱式桁架(King Post Truss)構成,且正身作七組桁架,與一般傳統建築的偶數構架不同。
(三)台灣傳統建築特徵
整體格局以三合院形式呈現,空間序列仍為傳統的「中軸為大,左尊右卑」觀念配置,與增建的外護龍仍係以傳統建築構造為主。
當傳統與日式、洋風接觸時、在延續傳統的同時,也要吸取新的養分作為提升水準的動力。在這種環境下外來式樣逐漸的融入原有的傳統社會裡,並採逐步漸進的方式,融入以傳統建築為主流的衍化體系中。翁清江宅無論在建築格局、裝飾紋樣上,明顯的反應出這種過渡時期的風潮。
三、構造與科學價值
日治時期引進的新技術與語彙,對翁宅也啓了相當大的影響,除了屋架結構的改變之外,在諸多的線腳、裝飾等細部設計,大量的使用水泥、洗石子與磨石子。建築構造亦因更多的材料、工法的引進,使得臺灣的建築有了極大的突破,混合式的構造大量的出現。
不過,按田野調查,翁家當時家大業大,清江身繫多項職務,無法顧及家業管理,其弟清曲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翁清曲(1882~1914),由於英年早逝,往生時年僅三十三,留下的資料非常少,加上家族對外事務上均由其兄主導與出面,世人對其了解不多,只知道當時翁清曲主要的工作在於家族事業之管理。而據後人轉述,當時翁家產業除了田產之外,漁塭也是重要的產業。清曲經常是黎明即騎馬巡視田園、漁場,處理各種事務,至夕陽西下利用月光夜晚都還在忙碌當中,也因此英年早逝。
翁清江育有五子一新台、博村、海堂、海津、海吉,其政治勢力由長子翁新台繼承,博村等兄弟在各自的領域中發展。翁新台(1901~1992),大正十四年(1925)日本神奈川縣鐮倉中學畢業。昭和五年(1930)除了繼其父擔任庄長職務,戰後亦擔任國民政府首任官派鄉長,並歷任嘉義縣議員、台灣省議員等。而翁清曲之子翁太閣(1903~1978)(照片1-11),幼年喪父,與其弟、妹由母親含辛茹苦撫養長大,加上伯父翁清江的幫助,曾赴日留學,畢業於高倫高中,雖然父親早逝,但在母親與伯父母的照顧之下,平安長大並自日留學歸來。翁太閣極早就開始擔負家業責任,首項工作即為新厝興建之監造及全院植栽工作。根據目前找到的資料,翁太閣在昭和七年(1932),參與東石郡下嘉南大圳區域內之代議員選舉。並在昭和八年(1933)與翁清江長子翁新臺同日結婚。又於昭和十年(1935)當選民選議員。戰後,繼其堂兄翁新臺,成為官派第二任的義竹鄉長,同時在農會系統當中任職,不過後來並沒有繼續往政治方面著力,而是將重心轉向家庭教養,以家風庭訓培育下一代。
張玉璜建築師
嘉義縣縣定古蹟「義竹翁清江宅」,位處義竹鄉六桂村,座落在嘉義縣與台南市交界的八掌溪北岸,係日治中期鄉紳翁清江先生擔任東石郡義竹庄長期間籌設興築,約在西元1919年(大正8年)落成,創建迄今超過90年。
翁清江宅佔地寬廣,早期除目前圍牆所環繞之範圍外,周邊尚有遼闊腹地外 院;大門前兩側有池塘、中軸道路下有拱橋等,東側寺廟土地亦原屬翁家,可見創設之時的宏偉規模。
總體佈局中軸線十分鮮明,從南側大門往內,空間依序為前院、第一進洋樓、 內院、第二進合院、後院等。宅院坐北朝南,庭院遼闊,原本佔地約一甲,後經 都市計畫保留圍牆內土地超過兩千坪。環境清幽雅緻,綠意盎然。主建築屬兩落 合院加外護龍配置,本體由第一進兩層洋樓及第二進單層合院建築構成,為兼容 台、和、洋風格之民居建築,造型獨特、優美,具有高度歷史文化價值及地方特 色和時代意涵。
十餘年來,家族以翁啟惠為首,積極推動該宅院之保存公益事業,終而克盡 全功。翁啟惠先生為古宅保存維護的主要出資人,並委其弟翁英惠先生代表族人 擔任藝術總監,負責修復工程聯絡人與專業工作監督人,兩人為祖厝的保存與古 蹟的修復工作盡心盡力,翁啟惠更是積極說服家族相關所有權人曉以大義認同保 存珍貴祖產,復又出錢出力不計辛勞,多方交涉並爭取社會奧援,陸續完成了產 權整理、古蹟指定(2008年2月)、調查研究(2009年12月)、都市計畫保存區變更(2012年1月)、修復設計(2012年9月)、修復工程(2015年4月)等各階段重要作業,使老舊傾頹的古宅得獲新生、重顯煥發英姿。
本次翁清江宅古蹟總體修復事業,係業主自力辦理,並獲得古蹟主管機關文 化部及嘉義縣政府鼎力支持。全案(古蹟本體)設計與施工經費由翁啟惠先生出資 51%,政府補助49%(文化部34.3%、嘉義縣政府14.7%),其他連結本體之過水廊、外護龍、衛生間、庭園景觀及大門、圍牆等附屬工程,亦由業主翁啟惠個人出資修復完成,堪稱是私部門自主推展文化資產古蹟保存的典範。
一、家族自主保存行動的教育啟發
翁啟惠、翁英惠昆仲有感於祖先恩澤和故鄉栽培,近十餘年來積極推動義竹 翁清江宅保存事業,爭取諸多家族成員和社會賢達認同;先獲得政府文化部門全 力支持,使該原本老舊傾頹的宅邸於2008年指定為嘉義縣定古蹟;再集合專業 參與作多方努力,終而在2015年完成全區建築與庭院整修,使翁宅於屆滿百歲 之前重現風華,昂首邁向生命第二春。
本次翁清江宅古蹟總體修復事業,係由所有權人家族主導辦理。全案設計與 施工經費由翁啟惠先生出資51%,政府補助 49%(文化部 34.3%、嘉義縣政府 14.7%),另有非屬本工程部分之室內修繕、家具、植栽及後院圍牆整建工程等,亦由翁啟惠先生獨資及部分族人捐贈施作完成,相關行政事務與品質監督則由翁 英惠先生統籌擘畫推動;兄弟齊心帶領家族投入,終得克竟全功,堪稱是私部門 自主實踐文化資產古蹟保存行動的具體典範。
如此透過家族自發的實踐經驗,對當代社會有如下正面啟發:
(一)從少數人的文化自覺開始,承擔責任、行動落實,逐步擴大認同與影響;
(二)民間主動承擔文資保存核心事務,並與公部門緊密合作,得以開啟新局;
(三)透過合作、溝通與學習,成就業主、營造廠、匠師、設計監造之集體成長;提供在地工匠參與機會,累積社區文資保存實務能力。
二、從點而面的文化環境改善進程
此次工程實施內容,除了整修古蹟本體以復原建築文化風貌、設置必要之現代化設施以增進使用效益,並擴及對庭院地景的關照,以再現早期盎然綠意、恢復昔日果園風光,並重修老舊鐵門、整頓周邊圍牆,期能營造傳統院落美好的居 家環境。基於上述宏大企圖,業主相當重視建築與環境美感的一體性營造,各項新舊設施皆經過一番努力,透過多次的設計、試做、修正而得以一一落實改善。 促使基地總體空間環境品質得以全面提升。
在修復工程實施期間,義竹鄉公所亦配合推動周邊地區之道路排水與景觀改善工程,古蹟附近的公共環境乃更趨良善。此外,翁清江宅的修復工程,也是近年嘉義縣古蹟保存重點事業之一,其寶貴的實務執行經驗,適為民間自發主導文資保存的參考範本,從而衍生出不可忽視的影響力。於是,以翁宅古蹟保存工作為起點,社區環境改善與地區文資保存,正開始凝聚邁向新時代轉型的原動力。
三、地球環保與生態保育的重視實踐
業主與設計監造單位,於全案規劃階段即已凝聚共識,於翁宅古蹟修復過程:落實環保、節能與生態保護等綠色思維,透過工法設計、材料選擇以及家族參與,積極實踐之。雖受到限經費額度,最終未能將業已完成設計的雨水回收、井水循 環等系統納入施作項目,卻也成就了下列成果:
(一)舊料再生:保留舊有木料、紅磚、水泥瓦等建築材料,於現地進行回收與再利用。屋架、椽條、封簷板、天花、門窗、壁板、床板、基礎等部位之堪用舊木料,經解體、清理、整修後多予回用;至於局部朽壞之構件,亦有轉為中小料再使用於他處者。全棟損害嚴重之紅磚壁體和基地舊有圍牆,經分區大塊拆卸後,先以手工逐塊敲下,再清除黏附的灰漿、雜物,而後挑選完整美觀的舊紅磚,用於洋樓二層外牆之修復砌築。屋頂風化嚴重的水泥瓦,亦以人工將之逐一自屋頂拆卸,清理挑選外觀完整且堅實度較高者,轉作圍牆內側生態排水溝之緣石,採直列三排交疊的方式埋設於土中。以上設計,不僅能使古蹟保有更多歷史風味、也可降低新材料之採購支出、減少營建廢棄物數量與處理成本。
(二)設備節能:修復工程所設計之燈具、水電設備等,以及業主自行採購的部分家電設備,以環保節能為選用前提,期使未來古蹟活化再利用的長遠歷程,能減少能源和資源消耗,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微薄心力。
(三)生態營造:本案諸多友善環境的作為,包括:屋頂雨水全面引流、基地周邊設置生態排水溝、中庭舊有水井保留及改善景觀、庭院人行步道鋪設跳石、戶外燈具刻意減量、基地透水能力加強、庭院鋪設大片草皮並栽植多樣樹種、後院回復昔日四季果園功能等,將使古蹟所在環境具備更加豐富的生態內涵與自然美感。
四、舊中融新的保存活化模式
翁宅落成於1919年,歷經近百年物換星移,在本案展開修復之前,其原有設施設備,或損壞佚失或功能淪喪,早已無法支持當代生活;而洋樓原始設計之壁體厚度與開口配置,亦因有所不足而遭地震嚴重破壞。基於古蹟保存活化之需求,本次修復工程乃採舊中融新之設計概念,於洋樓內部加設隱蔽的鋼構立體框架與不鏽鋼網粉刷層,藉以改善建築耐震能力、增進使用者安全;又在全棟各部位適度添加或更新現代化設施設備,如:各類管線、燈具開關、衛浴廚具、避雷針等,以滿足家族日常生活之運作、營造良好的居家環境。
五、對歷史文化與藝匠美學之尊重
翁清江宅的原有建築裝飾,具體反應出1910年代的臺灣營建工藝美學,十分珍貴。基於對歷史文化特色的尊重,此次整修,乃將洋樓泥作與合院木作,列為保存修復重點。基於上述認知,舊有洋樓正立面山牆因傾斜嚴重,經評估若欲 推回原位重新加固,不僅危險且經費高昂,業主幾經考慮,決定採行仿作修復,原物則予拆解保留,吊運至前院西側,連同一段舊圍牆,共同組合成紀念地景。
洋樓外觀裝修期間,在業主代表翁英惠先生的悉心指導下,泥作匠師幾經嘗試,終將山牆與女兒牆上之灰作裝飾,包括盾牌、徽章、方塊等部位,於配比、 顏色與質感的表現上,達到品質未遜於原物的施工水準。
為了紀念本次修復事業,業主於工程中後期,改變前院圓環水池之設計,規劃另於該址設置庭訓照壁,由翁英惠先生繪製草圖,設計單位協助調整細部,並委由名師提字以製作銘文,於照壁南北向安裝「厚德載物」和古蹟修復沿革銅板,而成為前院中軸線上的視覺焦點。
此外,為追求外牆與庭院地坪高品質的洗石子粉刷效果,在設計單位和承造廠商的通力合作下,與業主多次討論,前後共試做二十個以上樣本,終得依試做成果落實於建築和庭院的外部裝修。另業主翁英惠藝術總監除了提供外護龍空間造形及圍牆、大門之形式設計外,也親自操刀,刷塗調整新作鍛造大 門的顏色,使呈顯更為古樸的效果。凡此種種,俱皆說明了業主以及設計單位對於本古蹟修復過程相當重視歷史文化與藝匠美學之態度。
▶ 行政及參與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主管單位: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主辦單位:翁啟惠
藝術總監:翁英惠(業主代表人)
▶ 設計監造單位
設計監造:張玉璜建築師事務所
結構技師:天衍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水電技師:東泰電機技師事務所
▶ 修復工程施工單位
承造廠商:帶春營造有限公司
工地負責人:林賢得
工地主任:林淑萍
採購人員:林淑萍
品管人員:林昌宏
勞安人員:林淑萍
:唐復雅(2014/02/26~)
:莊佳穎(2012/10/24~2013/11/31)
現場人員:林淑萍
:莊佳穎(2012/10/24~2013/11/31)
▶ 協力廠商
水電工程:宏元水電工程行
防水毯材料商:三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木料材料商:杉木-永昌木業、越檜-貴成木業有限公司
磚瓦材料商:大合順
瓦作材料商:野安實業有限公司
銅皮材料商:信城銅鋁金屬有限公司
大門鍛造商:開發冠企業有限公司
碑文銑製商:高呈實業有限公司
▶ 奉獻人力
周輝滄大師 大門入內照壁規劃暨題辭建議指導
方惠光教授 古蹟銅質銘文牌、照壁銅質文飾及鬼瓦吉祥圖紋鑄銅裝置捐獻
蔡秉瑋先生 古蹟銅質銘文牌、照壁銅質文飾電子雷彫技術奉獻
劉丁讚大師 古蹟銅質銘文牌裝置
吳焉昇老師 古蹟修復相關圖文編輯及大門、圍牆、照壁等造型電腦繪圖完稿
陳梓偉先生 古蹟徽誌、吉祥圖紋電腦繪圖完稿
張瓊珊老師 古蹟修復相關公文書打印